INFORMATION ABOUT OUR USE OF COOKIES

Our website uses cookies to distinguish you from other users of our website. This helps us to provide you with a good experience when you browse our website and also allows us to improve our site.

 

中兴通讯供应商阳光合作要求

各供应商合作伙伴:

为确保能为所有供应商在与中兴采购活动中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的竞争环境,坚决杜绝各种影响、扰乱竞争环境的不阳光行为,请各供应商高层,严格自律并约束好下属,在公司内部营造良好的商业道德氛围,自觉维护并确保与中兴业务接口的团队成员知晓并严格遵守《中兴通讯供应商阳光合作要求》。

以下为中兴通讯供应商阳光合作要求:

1、 严禁供应商接收中兴员工直接或间接入股(不包括公众股、在中兴通讯子公司、关联公司入股或工作的情形):

(1)   供应商需如实提供公司的股东及高层管理人员信息,并保证贵公司股东及高管无中兴在职员工及离职未满两年的员工。

(2)   不得接受中兴在职员工介绍家属或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其配偶关系;近姻亲关系: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配偶的父母)在供应商处任职或持股。

(3)   不得利用中兴敏感岗位员工的近亲属作为中兴的业务接口人,不得使用与中兴敏感岗位员工有关联关系的二级供方,关联关系包括入股、间接入股或任职高管等形式。

(4)   敏感岗位:包括但不限于从事研发选型、物料技术、供应商认证、采购、招标、计划供应、物料接收、IQC、财务付款等于供应商有工作关系的岗位人员。

2、 严禁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

供应商应诚实守信,如实提供与中兴采购活动中所需的营业执照、代理证书、质量证书等所有资料,不得提供虚假资料,不得故意隐瞒企业实情,不得蓄意欺诈影响审核结果。

3、 严禁供应商对中兴员工拉拢、行贿:

(1)   不得对中兴在职员工进行行贿(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各种样式的礼品、礼物;提供现金、红包、销售回扣、分红等现金;提供购物卡、银行卡、加油卡、有价证券等现金等价物)。

(2)   不得向中兴在职员工提供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3)   中兴相关人员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阳光行为时,请务必向中兴检举揭发,中兴承诺为供应商保密:

  a)   向供应商收受或索要礼品、回扣、技术协作费或其他名目的费用;

  b)   吃饭住宿不付款(指正常工作餐以外),向供应商索要报销发票;

  c)   采用其他行为索要收受回扣、好处费、劳务费或卡、拿、索、要等违纪行为,其他名义费用等行为;

  d)   用不正当手段使用供方提供的材料、配套设备,将材料和设备占为己有或变卖;

  e)   当供应商向中兴有关方面反映情况时,遭到中兴有关人员的报复行为。

4、 严禁供应商“偷工减料”

(1)   坚决禁止供应商向中兴提供影响或降低产品功能诸如此类的“偷工减料”行为。

(2)   坚决禁止供应商向中兴提供假货的行为。

对违反本阳光合作要求的供应商,根据情况会受到以下一至三项的处罚措施:

1、 供应商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向中兴支付违约金;

2、 中兴视情况采取下列一种或几种措施:停止对供应商的认证、停止新品选用、削减合作份额、暂停合作甚至终止合作关系等;

3、 追究供应商应负有的法律责任。同时,中兴将视具体程度向贵司提出相应的经济索赔,对于情节严重的,中兴将移交司法机关包括哪些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兴通讯阳光合作举报渠道:

中兴通讯  内控及审计部                 0755-26771199     audit@zte.com.cn

中兴通讯  采购稽查                        0755-26771520    PMA@zte.com.cn


 


Privacy Policy    © 1998-2016 ZTE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Yue ICP Backup 11108162 Guangdong Public Network Security 4403050200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