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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合作伙伴阳光采购要求》
2023-10-16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对合作伙伴的引入、管理和退出,制定了严格的流程,关键环节实行集体决策,做到采购全过程透明化,对违规行为零容忍。为确保能为所有合作伙伴在与中兴通讯采购活动中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坚决杜绝各种影响和扰乱竞争环境的不阳光行为。请各合作伙伴(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外包商和渠道商以及以上合作伙伴的子公司或其二级供方或其关联公司)高层严格自律并约束好下属,在公司内部营造良好的商业道德氛围,自觉维护并确保与中兴通讯业务接口的团队成员知晓并严格遵守《中兴通讯合作伙伴阳光合作要求》。

中兴通讯关联公司:包括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和中兴通讯(南京)有限责任公司。各合作伙伴有义务通过查询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表或直接咨询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相对方等方式了解本文件中关联公司的范围,并不得在诉讼、仲裁中以对本文件中关联公司范围不知情为由进行任何形式的抗辩。

合作伙伴关联公司:指与合作伙伴存在直接或间接股权关系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一、合作伙伴阳光合作要求

(一)、严禁贿赂行为

禁止一切商业腐败行为,禁止为获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间接向影响中兴通讯及其关联公司的人员、代表中兴通讯的人员、公职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提供、同意提供、或授权任何第三方行贿或输送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1 提供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贷款、红包、回扣、手续费、礼金、佣金、分红、好处费、劳务费、有价证券、技术协作费、分红或其它名目的费用、以及礼品卡、购物卡、银行卡、购物券、消费卡、会员卡、旅行支票、加油卡、交通卡、预付费借记卡、电话卡、实物兑换券等现金等价物;

1.2 提供不合适的商业礼仪或馈赠,包括但不限于礼品、礼物、贵重物品、高价值文化礼品、娱乐(包括打球、打牌、喝茶、KTV等)、因私用车、因私住宿或代付住宿费或报销住宿费、

宴请、超标工作餐(标准为每人每次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或20美元)、提供食宿报销发票、旅游或以旅游为目的在风景区召开的会议、健身等高消费娱乐活动、高规格接待等;

1.3 提供不当便利以及代为个人支付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与中兴通讯员工或其近亲属与其业务相关的第三方(或第三方单位相关人员)发生个人经济往来(包括不限于资金借贷、资产租借、投资理财或买卖等);为中兴通讯人员的亲属、朋友等安排工作;代为购买、无偿或低价出售(租赁)、出借车辆、房产等大宗物品等;

1.4 提供非用于样品测试目的的材料和配套设备等。

 

(二)、严禁邀请、接受中兴通讯员工入股或从事兼职

2.1 严禁邀请、接受中兴通讯在职员工以任何形式入股或从事兼职或担任高管(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长、监事长等);

2.2 严禁邀请、接受中兴通讯在职员工近亲属以任何形式入股或任职高管、或从事与中兴通讯业务相关的工作;

2.3 严禁邀请、接受因触犯中兴通讯价值观高压线、侵占资产、失信等问题被开除的员工及其实际控制、任何形式入股;

2.4 严禁邀请、接受中兴通讯敏感岗位离职未满两年的员工及其近亲属、以及离职未满两年员工入股、担任其雇员、顾问、董事、高管或股东等;

2.5 若中兴通讯需要,如实提供自然人股东及高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等信息)。

敏感岗位:包括但不限于从事研发选型、物料技术、合作伙伴认证、采购、招标、计划供应、物料接收、IQC、财务付款等与合作伙伴有工作接口关系的岗位人员。

近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及其配偶关系、近姻亲关系。

 

(三)、严禁商业欺诈行为

3.1 绝不违反承诺,泄露在跟中兴通讯正常交易过程中的保密信息;

3.2 绝不违反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承诺和备忘录,须按时、保质、保量提供货物;

3.3 绝不蓄意欺诈,故意隐瞒企业实情,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文件、向中兴通讯虚报资质或其他虚假材料等;

3.4 绝不跟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围标、跟招标人串通投标、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其他方式骗取中标等;

3.5 绝不伪造甲方印章或公文函件;

3.6 绝不伪造、销售伪造的甲方设备或转卖中兴通讯报废设备;

3.7 积极配合甲方的各类审计事件调查,绝不隐瞒可能会对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任何信息。

 

二、责任条款

对违反本阳光合作要求的合作伙伴,根据情况会受到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罚措施:

1、对于正在认证过程中的,中兴通讯有权停止认证;

2、对于已经通过认证的,中兴通讯有权取消认证资格;

3、对于正在合作过程中的,中兴通讯有权终止已签订的合同及协议并取消认证资格;

4、中兴通讯有权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5、承担中兴通讯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同时,中兴通讯有权酌情要求合作伙伴支付近一年合同金额的5%至10%作为经济补偿。

 

三、举报路径

举报电话:+86 755 26771199  

举报邮箱:audit@zte.com.cn

中兴官网:https://www.zte.com.cn/china/whistleblowing/report.html

当面举报:向调查部门进行口头举报

书面举报:深圳市南山区中兴通讯大厦A座3楼内控审计  邮编51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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